玉职党办 [2019] 8号

为深入推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加强我校入党申请人管理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管理办法如下:


        1.申请入党条件:年满十八岁的师生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原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
        2.提交入党申请书:入党申请人应向工作部门所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,内容包括对入党的态度、党的认识,入党动机、目的,自己的优缺点和入党的决心。入党申请书原则上应手写,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。


        3.组织谈话:相应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,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了解基本情况,在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相应记录。


        4.入党申请人应每半年(6月底和12月底)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。由相应党支部负责存档保管


        5.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,按照“党小组推荐-党支部委员会研究-党总支委员会民主集中”的程序进行确定,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。


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